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一、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区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期间,区政府共办理代表建议100件。其中,政治建设类6件,占6%;经济建设类26件,占26%;文化建设12件,占12%;社会建设类20件,占20%;生态文明建设类36件,占36%。截至目前,100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满意率100%。
(一)关于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代表建议10件,现已全部完成或基本完成。
1、《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国防相关法规落实检查监督的建议》(第4号)牵头单位:区人大办
办理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于7月20日向区国防动员办和司法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国防宣传和相关单位责任落实的函》,要求区国防动员办加大国防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相关责任部门、企事业单位落实国防法规工作职责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区国防动员办强化国防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区司法局加大对《国防法》等国防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2、《关于高质量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的建议》(第12号)牵头单位:区统计局
办理情况:我区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科学划分121个普查区311个普查小区,标绘建筑物7560个,整理清查底册77000余条,择优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660人。创新普查方式,采用第三方专业机构辅助普查的新模式。累计制作宣传横幅、展架等400余个,发放“一封信”4.5万余份;淮南市新闻联播、今晚800等栏目先后报道我区普查工作进展。清查结果显示,我区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底册24529家,底册完成率73.83%;个体经营户53342户,底册完成率93.7%。
3、《关于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建议》(第30号)牵头单位:区农水局
办理情况:我区高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粮食作物生产3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粮专业合作社共计发放补助5.5万元,对2022-2023年农业龙头企业共计发放补助资金75.2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共计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8万元。经测算,2023年财政奖补农业生产大托管经营主体资金25.3万元;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3万元。不断拓展新的险种,扩大保障范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2023年大托管经营主体农业保险理赔额近2万元。
4、《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双减”工作的建议》(第35号)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办理情况:我区成立区“双减”领导小组,落实“双减”要求,注重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发挥“名师工作室”作用,开展单元整体设计教学比赛、作业设计大赛等教研活动,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制定全区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办法,召开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会议,宣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2023年中国青年报、大皖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我区“双减”工作。
5、《关于加强科普教育宣传,提高全民对近视眼防控的意见建议》(第37号)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办理情况:组建健康教育讲师队伍,开展预防近视健康进校园讲座42场次。组织1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第28个全国“爱眼日”开展健康讲座和宣传活动19场次。开展“有远见 不近视”田家庵区中小学黑板报比赛活动,收集参赛作品85幅。与安徽理工大学眼科附属医院联合举办线上有奖问答活动,参与线上问卷调查学生19000人次。
6、《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几点建议》(第45号)牵头单位:田家庵公安分局
办理情况:今年以来,出动警力1500余人次,走访商铺、群众3.2万余人,发放禁燃禁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春节期间,制定《重点地区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查处非法储存、出售烟花爆竹案件2起,收缴烟花爆竹200余盒。
7、《关于加强对电梯安全监管的建议》(第47号)牵头单位:区市场局
办理情况:今年以来,已对现有的4694部电梯开展夏季和秋冬季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对244家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消除安全隐患74条,查处违法案件8件。定期开展宣讲、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
8、《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第58号)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办理情况:今年以来,区司法局与安徽竞合律师事务所等10家律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请70余名律师为121个村(社区)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治讲座与培训服务。出台《田家庵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将定期服务情况、八项基础性法律服务开展情况等十个方面工作纳入考核。全区各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开展定期服务100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次,协助开展纠纷调解130余件,组织法治宣传340余场,发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信息40余条。
9、《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第98号)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办理情况:今年已完成洞泉片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涉及绿苑山庄(地震局家属楼、党校家属楼)、龙泉山庄南村4个小区、56栋、1450户,建筑面积12.7万m2,总投资3240万元。
10、《关于保持公共厕所干净卫生的建议》(第105号)牵头单位:区环卫处
办理情况:今年新建可移动公厕3座,加强内外设施维修,提升177座公厕保洁水平。公厕按时开放,内外做到常冲洗、勤保洁,达到“四无四净”要求。安装400只道路公厕指示牌,张帖500只街巷公厕指示标牌。
(二)关于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办理情况
这部分建议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反映了基层实际和群众诉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对政府科学决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各承办单位都认真研究,抓紧落实,均已解决或基本解决。如《关于出台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的建议》(第16号),我区已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出台落实了一系列政策,2019年制定出台《田家庵区促进城郊精品农业发展政策实施意见》(田政办〔2019〕7号)、2022年制定出台《田家庵区实施“两强一增”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田政〔2022〕67号)。目前,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取得较好成效,已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家,新增高端绿色食品产业项目4个、总投资8.7亿元;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家、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家。又如《关于增设老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议》(第50号),截至目前,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村(社区)成立了养老服务站,配备了相关设施,并定期开展助老敬老活动,同时,各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养老服务站均实现与图书室、残疾人之家等活动室共用,满足了老年人不同的活动需求。
(三)关于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解决的建议办理情况
这部分建议涉及面较广、综合性较强,所提问题较为复杂。各承办单位从自身职能出发,结合我区实际,已开展相关工作,但仍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如《提高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第63号),出台了《关于印发田家庵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奖励性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田政〔2022〕21号),合理调整了社区正职、副职与委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并于今年完成2021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奖励性绩效考核和发放工作。下一步,将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制定实施更多激励方案,提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又如《关于我区规范停车监管、监督的建议》(第84号),由区城管局牵头负责,持续加强对非机动车违停的监管。今年以来,已增划、补划非机动车停车线72000余米,拍照锁车处罚非机动车41723辆,罚款373100元,实行“首违不罚”免于处罚27891辆,非机动车违停情况得到有效缓解。同时,为便于市民区分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在全省城管系统首先使用蓝色标线施划非机动车车位。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停车秩序管理工作,切实为居民营造安全、通畅的出行环境。
(四)关于暂时难以解决的建议办理情况
这部分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前瞻性,但因客观条件限制,当前难以解决,我们将积极向上反映或作为工作参考。各承办单位已向代表作了解释和说明,并得到绝大多数代表的理解和认可。如《关于在田家庵区主城区投放共享电动车的建议》(第71号),共享电动车的投放需市直部门统一规划部署,我区暂无相关规划,我区将积极对接市直相关部门,推进共享电动车投放事宜。又如《关于修复田寿路破损路面的建议》(第94号),因该道路处于新淮村棚户区改造范围内,为避免资金浪费,该道路将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
二、建议办理的主要做法
议案和代表建议是民声、民情、民意反映的重要载体,也是帮助政府改进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区政府始终把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不断提升办理水平。
(一)高位推进,提高办理质量。区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过办好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各位副区长结合工作分工,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抓好督查落实,并积极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各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及时制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办理重点建议制度,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经办人员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二)做好沟通,确保办理实效。一是办前沟通。在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前,承办单位主动与代表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代表的本意和议案建议的具体情况,准确把握内涵,提高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办中交流。在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通过电话、上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代表交流,征询他们的意见,对于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划和项目布局要求的,进行耐心解释,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办后回访。承办单位在函复代表后,第一时间采取直接见面或电话沟通等方式,与代表取得联系,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落实,强化督查督办。一是落实考核制度。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年底根据办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打分,确保代表议案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根据议案建议内容分类,建立办理工作台账,实施全过程跟踪,随时掌握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度。三是加大督办力度。对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较慢的或久拖不办的,区政府办公室持续跟进,定期催办催办督办,确保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回复。
(四)严控质量,推进办理公开。复文水平是办理质量的直接体现。各承办单位针对以往答复中存在的“讲成绩多,讲困难多,讲具体办理措施少”的现象,强化复文的高质量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在内容上注重准确理解代表的观点建议,实事求是,直面代表提出的问题,能解决的争取尽快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解释说明清楚,把答复落到实处细处,不避重就轻、不敷衍塞责。各承办单位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运用门户网站、报刊专栏、新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及时了解社会反映,积极做好舆论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