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318040028号建议的答复函
顾德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幼儿园、小学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排公安警力配合”建议,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一是联合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的协调联动机制。各校(园)在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前,提前向区教体局报备活动方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数、行进路线、活动内容等详细信息。
二是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区教体局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做好活动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应急预案等,并协助交通、公安部门做好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各校(园)严格按照报备的方案组织活动,落实好内部安全管理责任。
三是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活动前1-2天,通过视频、情景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如恶劣天气、人员拥挤、意外伤害等,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强化交通出行安全保障
一是执行交警疏导机制。根据活动行程路线,提前排查途经的交通路口、复杂路段,在学校出发地、目的地及中途停靠点周边部署交警力量,在早晚高峰等关键时段增派警力,通过临时交通管制、车道引导等方式保障活动车辆优先通行。
二是规范交通工具选用。严格筛选具备营运资质、车况良好的客运车辆,要求司机持有效证件且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乘车前核查车辆年检、保险等手续,确保每辆车配备急救箱和逃生设备。
三是合理规划出行细节。避开施工路段、事故多发点等危险区域,必要时协调公交部门开通临时专线,减少与社会车辆混行风险。根据学生年龄设定乘车人数,保证一人一座并系好安全带,幼儿园学生需由教师或家长全程陪同。行车途中禁止司机超速、疲劳驾驶,避免长时间乘车。
我们将以此次建议为契机,不断完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幼儿园、中小学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感谢您对我区校园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4-2693122
联 系 人:金本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