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淮南市田家庵区新淮街道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的批复
田民社登〔2024〕56号
关于同意成立淮南市田家庵区新淮街道救急难
互助社联合会的批复
淮南市田家庵区新淮街道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成立淮南市田家庵区新淮街道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你单位符合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成立条件,准予登记注册。
你单位需在收到批复后30天内进行登记注册,登记注册后,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活动。自觉接受田家庵区民政局的监督管理,依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按时参加年度检查,若单位有变更事项,应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田家庵区民政局
2024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