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九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李静委员:
您提出的“深化‘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着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提案,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是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方面,着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2017年,我区在全市率先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这是市委、市政府为全面加快依法治市作出的重要决策,其中也倾注了市司法局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亲切关怀。三年来,通过“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推行,试点村居形成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已成为广大群众的良好习惯,有力提升了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可谓成效斐然,是我区工作的精彩亮点之一。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收官之年,全面落实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对于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抓好依法治区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及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田家庵区投入40余万为全区13个乡镇街道119个村(社区)配备了80名法律顾问,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通了法律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保障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务。
二、加强监督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区司法局根据《田家庵区“一村(社区)一律师”试点工作考评细则》,建立健全村(社区)派驻律师服务评价量化标准。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检查、交叉检查等相结合方式,全面督促派驻律师工作,切实掌握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同时要求司法所每月对派驻律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进了解,在月底形成工作小结上报区司法局。司法局每季度去乡镇(街道)进行指导,询问派驻律师的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村(社区)、派驻律师、居民代表对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报告后向律师事务所通报服务情况。实行派驻律师工作日志制度,工作日志实行一次一记、一村(社区)一卷,确保试点工作的规范性和延续性。
三、健全奖惩机制,提升工作主动
区司法局建立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制度,通过检查《工作日志》、听取村(社区)和居民代表意见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于每年年底进行。实行区、乡镇(街道)两级考核制度,乡镇(街道)进行初步考核,区级进行审核备案和指导监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服务费用发放与考核结果挂钩机制。对按要求完成服务的法律顾问,乡镇(街道)提出继续聘用的建议。对同一律所内律师考核分数前3名的村(社区)法律顾问,按服务费用20%的比例给予绩效奖励;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服务的,扣减服务费用的20%,乡镇(街道)提出不再继续聘用的意见。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成效突出的律所及个人,由区政府或区司法局予以表彰。全部考核结果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作为律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2694221
联 系 人:崔雪
田家庵区司法局
2020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