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九届政协五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崔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针对您提出的几点建议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我局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积极发挥职能优势,紧紧围绕年度普法重点内容和依法治区规划的有关要求,坚持以法治为保障、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的权威地位,通过法律进乡村,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措施,提高村干部群众的依法治村、依法管村、依法办村水平,推进乡村法治建设。
一、强化制度建设
2021年我局提请田家庵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全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法治乡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并提出9个方面62条具体措施,确定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扎实稳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二、优化法律服务
我区已全面完成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托田家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5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整合、挖掘、优化法律服务资源,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切入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2019年8月,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要求下,在曹庵镇、史院乡9个村(社区)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活动,以法治扶贫为切入点,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方面职能作用。今年上半年,4个乡镇法律顾问共开展各类法律服务288件。
三、深化法治创建
坚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增强基层民主、推进以法治村、维护基层稳定的一项重要抓手,按照典型引路、重点培育、整体推进的原则,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规范基层干部履职行为,提高村居民主自治依法自治的水平;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强化村民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目前,52个行政村(社区)中有1个省级民法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四、多元化解矛盾
逐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了区、乡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做到普通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镇,对于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表达意愿和诉求,严防引发重大治安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利用“12348安徽法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等,加强部门沟通衔接,构建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一大批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了妥善解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得到增强。2021年上半年,乡镇、村共调解案件227件,调解成功227件,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75件,挽回经济损失59万元。
五、订单精准普法
实行“订单式”精准普法,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抓住“关键少数”,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强化对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等重点“法治带头人”的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其法治观念。聚焦“普遍多数”,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相继开展“三下乡”、“法治进乡村”、“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养成崇德尚法的良好习惯。丰富“法治文化”,完善农村法治书屋、法律图书角的建设,加大对农村法治书籍和书籍种类的投放力度,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把德治、法治、自治、乡规民约、村民自治实践等内容融入法治文艺节目之中,使人们耳濡目染地受到道德和法律的熏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