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区司法局局长解读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一、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00名。
二、报名人民陪审员需要哪些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同时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它要求:
1、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法官共同审理案件,不能担任审判长,行使国家审判权,参与诉讼执行全过程,人民陪审员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规定,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确保司法公正。
2、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3、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报名的程序和方式
报名分为个人申请和组织:
(一)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田家庵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或《田家庵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
(二)报名地点:田家庵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前楼117室)。
(三)联系方式:0554-2694221,0554-2795488。
(四)报名时间: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