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函
廖婵委员:
您提出的第35号“多措并举,助力集团化办学‘提质增效’”提案我局已收悉,经认真研究,认为提案中制定一项政策、实行“两个模式”、实施“三项改革”、创新“三个机制”、强化“四个保障”等建议,有利于促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创新财政投入机制中,区财政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出台《区级名校集团化办学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每年根据名校集团化办学规模在区级教育附加经费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名校集团化办学工作推动和成效奖励,以及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作为集团化办学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工作推动和成效奖励,并随着集团化办学数量和规模的扩大将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近年来,田区财政始终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持续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发挥财政预算对教育资金安排和使用的引领作用,不断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三个增长”。2024年预算编制,我局将充分考虑该建议,构建完善的教育专项资金监管体系、绩效体系和责任体系,提高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教育支出结构,助力名校集团化办学工作推动和成效奖励。
最后,感谢您的建言,并希望能继续等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4-2694765
联 系 人:陈文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