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区财政局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切实加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田区2023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如下:
一、衔接资金投入情况
2022年区级财政安排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00万元。2023年按照去年区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长10万元作为2023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032年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110万元。2023年区级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只增不减,稳中有升。
二、衔接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3年,田家庵区共安排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额2559万元,其中:中央793万元,省级529万元,市级127万元,区级1110万元。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经公告,安排项目14个,其中产业项目3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个,教育帮扶项目1个,就业帮扶项目1个
项目实施情况:共批复实施项目14个。按照要求,在衔接资金下达到区后,30天内全部下达到具体项目,做到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与项目匹配的及时性。
2016-2022年,田家庵区无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
2023年,全区共安排各级财政衔接资金2559万元,其中:其中:中央资金793万元,省级资金529万元,市级资金127万元,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1110万元。共批复实施项目14个,截至目前,资金支付率100%。
田家庵区2023年度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5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93万元、省级资金529万元、市级资金127万元、区级资金1110万元(比去年增长0.9%)。其中安排产业发展项目衔接资金 2050.8万元,占比80.14 %。根据资金总量安排衔接资金项目14个,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 9 个,资金规模480.8万元;产业帮扶类项目 3 个,资金规模2050.8万元;教育帮扶类项目1个,资金规模 17.4 万元,就业帮扶项目1个,资金规模10万元。
三、健全政策制度体系。
制定了《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田财字[2021]7号)、《田家庵区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的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通知》(田农工组[2023]1号)、《田家庵区关于下达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资金的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通知》(田农工组[2023]6号),《田家庵区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的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通知》(田农工组[2023]7号),《田家庵区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的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通知》(田农工组[2023]14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合理及时规范分配和使用衔接资金。
四、严格乡村振兴资金监管。我区严肃财经纪律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制度,组织纪检监察、检察、扶贫、审计等部门进行检查、审计等工作,未发现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五、加强工作督查检査。根据省市有关部署和规定,我区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及时对乡镇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情况进行走访掌握。
六、落实工作推进责任。我区成立了财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财政局局长担任,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向市财政局报送资金投入、使用进度等工作进展情况,并采取先拨付后审批的办法,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乡村振兴资金拨付率,让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