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函
高英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管理”已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加强税收保障,是做好财税工作的重要基础。为简化个人所得税扣缴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田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的统发工资部分个人所得税一直由财政代扣代缴,其余奖金及一次性绩效工资等,由个人自行缴纳。
下一步,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您的意见建议,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做好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统发工资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一是优化纳税服务。加强财税部门工作配合,进行税法宣传督导,认真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分别根据工资统发和单位自发等支付情况,明确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夯实财政供养人员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义务,提升财政供养人员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
二是完善相关系统。在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中设置工资统发模块,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提供平台,准确设置公式计算个人所得税,实现纳税人收入数据、扣除项目数据收集、汇总、处理和计算智能化、云端化,提高扣缴数据准确率和操作便捷性。
最后,感谢您的建言,并希望能继续等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3647886
联 系 人:张志远
2024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