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118040104号建议的答复函
孙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多层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整体情况
为改善老旧小区居住功能,方便居民生活,增强居民幸福感,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和市监管局联合印发了《淮南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淮住房联【2023】49号),进一步推进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在满足实施条件的前提下,发挥业主的主体作用,由业主自主组织实施。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电梯安全负责。根据市文件相关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负责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政策宣传、矛盾协调和方案审核备案等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市场监管、消防、财政、城管、生态、公积金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工作;市、区(含高新区、经开区)财政对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贴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按15 万元/台予以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业主),市、区财政各承担50%。
田区住建局按照市文件规定积极协调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要求电梯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程序做好书面报建申请,办理审查备案手续。并牵头自规、市场监管、消防、城管、环保等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由于田家庵区属老城区,居民对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意愿较高,自2021年起,已牵头相关部门完成多部加装电梯联合审查工作,并安排工作人员联合电梯企业、监理单位定期查看未建成电梯项目的施工现场,督促做好安全施工。目前我区已完成银鹭万树城组团三4栋2单元、中兴村31栋3单元、山水居34号楼2单元等11部加装电梯,市场监管部门已发放使用登记证并投入使用。
二、下一步工作
区住建局遵循业主自愿原则,将积极会同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严格做好审查、程序监管,相关执法部门配合执法,依法依规共同推进田家庵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
一是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宣传力度,。小区物业企业配合宣传,使居民了解电梯加装条件、加装程序等内容,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用邻里温情化解加装电梯阻力和矛盾,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认可度、参与度和配合度。
二是将报告市级相关部门完善加装电梯政策意见,在加装电梯审查和施工过程中明确各部门职责,对房屋结构检测、电梯设计、安装过程等提供专业性的指导和帮助。根据市文件规定,建议市级有关部门统一公布本市有资质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名单等信息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专业机构名录,方便群众自主选择。
三是针对加装电梯的小区,使用单位可委托小区物业企业、业委会或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管力度,严格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切实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电梯使用安全。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2681732、2690301
联 系 人:杨志宏、刘欣
2025年7月2日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三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工作计划准备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或政策原因难以采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