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区属各部门:
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及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各单位全面摸底排查本单位(含二级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和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统称政务新媒体)情况,形成自查表。因机构改革优化职责、重新组建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调整实际,排查、上报原单位政务新媒体开设、运行情况。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围绕自查内容,填写《政务新媒体自查表》(见附件),于6月14日(周五)上午下班前加盖公章报送至区信息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人:许靖。联系电话:2698131。电子邮箱:384460324@qq.com。如无政务新媒体,零报送。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如实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将在本月下旬对全省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核查,对瞒报、漏报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政务新媒体自查表
2019年6月13日
附件:
政务新媒体自查表
填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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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政务 新媒体名称 |
新媒体类型 (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其他政务新媒体) |
状态 |
关停、整改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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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关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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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关停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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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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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其他政务新媒体包括以单位名义开设的抖音、今日头条、一点资讯、腾讯企鹅号、搜狐号、大皖号等账号或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