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计划】淮南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查)

发布时间:2023-07-03 16:00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任务名称

联查部门

抽查事项

联查对象

检查主体

责任分工

抽查比例

时间安排

备注

1

肥料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有机肥料产品质量检查;登记产品标签标识检查。

有机肥料生产经营企业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农业农村牵头发起,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

7-10

 

市场监管部门

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2

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农业农村部门

企业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生产经营档案检查;标识检查等。

省级发证企业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农业农村牵头发起,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60%

7-10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3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监督检查

农业农村部门

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资质检查;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物种情况检查;物种系谱、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档案检查;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有效期和年度审验情况检查;人工繁育场所、设施和技术检查;水生野生动物标识使用情况检查。

持有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许可,申报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标识的单位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农业农村牵头发起,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5%

7-10

 

市场监管部门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4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

农业农村部门

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设备、检验化验仪器和企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情况检查;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和各类制度建立情况的检查;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的检查;产品标签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农业农村牵头发起,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5%

7-10

 

市场监管部门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5

兽药质量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生产经营企业的厂房、车间、仓库、检测仪器和生产设备、企业法人、负责人和生产人员的情况检查;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和各类制度建立情况的检查;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的检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及兽药标签说明书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农业农村牵头发起,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5%

7-10

 

市场监管部门

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6

农药质量监督检查

农业农村部门

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经营记录等情况。

药生产经营企业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农业农村牵头发起,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5%

7-10

 

市场监管部门

价格行为的检查;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7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生产经营档案检查;生产经营品种、标签检查;生产经营品种质量、真实性检查。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农业农村牵头发起,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5%

7-10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价格行为检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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