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旅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依法推进文旅政务公开
1.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信息外,其他政务信息原则上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2.及时做好文旅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清单调整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履责、履职。
3.履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议和提案,除保密需要外,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
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文化旅游市场检查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文化旅游市场法律法规威慑力。
二、围绕社会关切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5.发挥文旅工作决策、咨询职能,加强专项监测信息分析解读、发布。
6.宣传重要文旅工作、社会关注的数据解读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7.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提高信息的可读性,提升社会对文旅工作的关注度。
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8.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文旅政务信息的权利。
9.加强文旅政务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避免出现信息发布失信、泄密和重大错误等。
五、突出文旅特色公开重点工作信息
10.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加强文旅监测分析研究,及时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文旅政策,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文旅事业发展形势。
11.加强文旅市场行政许可、备案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文旅市场行政许可、备案信息,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文旅市场行政许可、备案工作。
六、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监管维护
12、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调度指导,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紧密配合,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服务能力建设,不断适应形势任务发展要求。
13、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合法进行,按照政务公开内容,加强工作协调配合,使政务公开工作成为宣传政策、服务公众、监督文旅工作的重要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