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区卫健委机构简介
一、机构简介: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田家庵区委办公室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的通知》(田办秘〔2024〕25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 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加挂区中医药管理局牌子。负责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管理和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承办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进行指导,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督办重大中医医疗违法案件。
(2)、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全区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
(3)、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工作职责划入区民政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区民政局。
(4)、增加“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职责。
(5)、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田家庵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经过实验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全区公共卫生防护网。
第四条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 5 名,设局长 1名,副局长 2 名。
第五条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二、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医政医药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中医药发展服务管理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传染病防控与免疫规划科(职业健康科)、综合监督与规划法规科、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科、爱国卫生办公室、党建办、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办公地址:田家庵区化肥厂兰亭小区田家庵区妇计中心三楼东306办公室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554-2698062
主要负责人:陈斌
邮编:232038
网址:http://www.huainan.gov.cn/public/column/118323202?type=4&action=li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