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田家庵区审计局简介
一、机构简介
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84年1月7日淮南市田家庵区审计局批准成立。田家庵区审计局是负责本区审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受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二、机构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长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 5、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特定事项。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54-2698044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区审计局不设内设机构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中路128号319办公室
邮编:232007
邮箱:tjasjj@163.com
网址://m.wsdds2.com/public/column/118323205?type=4&action=li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