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工作谋划
十三五期间,在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部署下,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适应发展新格局、顺应生态环境发展新形势,紧紧围绕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确保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加快建设幸福美丽田家庵。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开展情况
(一)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逐步建立
1、成立生态环境保护领导机构。2017年3月15日,经区政府同意,成立了以区政府区长为主任,45个成员单位组成的田家庵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有力地加强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2017年5月8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调整为以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为主任的田家庵区环境保护委员会,进一步落实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制。
2、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2017年,田家庵区制定了《田家庵区201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区直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和任务的45个部门(单位)均列入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范围,明确了相关单位和部门各项职责,进一步推进了环境保护工作。
(二)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区PM2.5、PM10持续下降。截至12月31日,PM2.5均值为45.5微克/立方米,相比2017年67.3微克/立方米,下降32.4%;PM10均值为79.1微克/立方米,相比2017年109.3微克/立方米,下降31.75%;优良天数比例为74.1%,相比2017年54.1%,提高37%。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1、控煤方面。禁燃区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建立散煤禁烧长效监管机制,并纳入网格化管理。全区行政区域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全部淘汰或实行清洁能源替代。2016年至今,淘汰18台燃煤锅炉,取缔经营性小煤炉2000余个,全面完成蓝天科技、发强玻璃、淮河玻璃3家企业5台煤气发生炉改造。
2、控气方面。有序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对我区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提标改造。完成11家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全面检查夜市烧烤摊点、餐饮饭店油烟排放及油烟净化设施清洗记录3000余户(次)。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完成120余家散乱污企业、小作坊整治。
3、控尘方面。严管建筑工地,抓好道路扬尘、堆场和垃圾清运治理,把扬尘污染控制到位。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工作要求,实施机械化深度保洁,制定了《田家庵区洒水控尘措施及责任划分》,将“水洗田家庵”落实到位。
4、控车方面。严格执行限行路段重污染车辆禁行规定,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相结合。2018年9月份以来,共查处高污染车辆闯禁区6100余起。开展非道路机动机械申报登记工作,印发《通告》宣传页500余份,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消除冒黑烟现象。同时,对田家庵电厂煤炭公路运输实施错峰运输,运输车辆严格限制在国Ⅳ排放标准及以上。
5、控烧方面。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立秸秆禁烧包保责任制度,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实行全区域、全时段禁燃禁烧,强化包保责任制,加强巡查力度,杜绝焚烧秸秆等易产生烟尘的行为。出台《田家庵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禁放区域(即我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打好碧水攻坚战
1、坚持水源地保护巡查制度。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做好东部城区水源地保护工作。为保障城镇居民喝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区生态环境分局协同舜耕镇、安成镇、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田区海事处、田家庵公安分局等部门对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多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立行立改,同时,安排专人对水源地进行高密度、全方位、长时间的巡查。
2、完成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城镇及工业园区环保项目工程建设,淮南现代产业园区污水管网工程已建成;园区日处理污水1000吨处理站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营,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与市环保局联网;安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站已建成投入运营,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与市环保局联网;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淮南市污水处理厂(站)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田环委办﹝2018﹞43号)、《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淮南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田环委办﹝2018﹞44号)等文件,积极协调各部门,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3、加大排污口整治力度。为保障排污口日常管理与周边环境治理工作,1—4月对田家庵区境内16个入河排污口及1个水功能区开展定期检测,确保水质达标;制定并印发了《入河排污口职责划分》(田环委办〔2019〕11号)等文件,拨付14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日常维护排污口周边环境;拨付淮滨街道4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港一路入河排污口清淤工作;拨付舜耕镇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夏郢孜入河排污口提升泵站日常运维;积极与市政园林管理处协调并签订协议,完善了港一路、小站台入河排污口日常管理工作,保障排污口正常运维。已完成对港一路排污口泵站改造工作,进一步保障了排污口正常运维。
4、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7年我区将曹庵镇、史院乡9个中心村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为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今年我区委托淮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未制定规划的15个中心村编制了《田家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分别为安成镇4个村、曹庵镇6个村、史院乡5个村。目前该规划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现已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待审批。
(四)打好净土保卫战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面貌,2016-2020年以来,因地制宜,我局牵头对21个建制村进行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建成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167套,总投资766.98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37.7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29.28万元)。受益人口约0.3万人。今年,继续推进3个建制村(孤堆村、沿淮村、廖湾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预计投资240余万元),按照“四率”要求,严格把好建设标准,采取每周检查调度推进工作落实,预计10月份完工。
2、开展土壤详查。根据《安徽省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方案》要求,对辖区内5家重点企业疑似污染地块展开了详细的排查(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淮化集团泉山化工有限公司、淮南市东升化工有限公司、原淮南市橡胶三厂老厂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淮南石油分公司罗山油库),在疑似污染地块设置了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标示牌,加强日常监管。
3、加强固体废物排查。将6家一般工业固废产生企业纳入系统进行监管,并进行转移申报登记。跨市、区转移一般工业固废的,必须交由环保手续齐全且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并在环保部门登记备案。
4、规范管理危险废物。以整治相关企业为重点,深入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中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对全区42家医疗废物、166家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17家危废产生工业企业环境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印发《机动车维修行业整治告知书》500余份,发放至业主。
(五)全力推进环保反馈问题整改
1、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情况
(1)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区涉及的53件信访件,全部办结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办结率为100%。责令整改36家,立案处罚9家,约谈3人,刑事拘留1人,问责4人。组织人员编发田家庵区环境保护工作简报30期。
(2)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情况。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我区涉及的38件信访件,全部办结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办结率为100%。整改餐饮门店70余家,清理养殖场5家、转运生猪1600余头,关停搅拌站2家,拆除违章建筑2430平米,整改汽修厂5家、拆除喷漆房4处。
2、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件整改情况
省督察组向淮南市反馈督察意见涉及我区17大项24小项,移交的信访件涉及我区152件信访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分别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具体研究部署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研究制定《田家庵区贯彻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整改时限、责任要求再明确、再强化。
3、督察移交信访件整改验收情况
省生态环境督察期间,我区涉及的152件信访件,全部办结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办结率为100%。立案处罚7家,罚款5.3万元,取缔非法搅拌站3家,取缔养殖场2处,整改餐饮门店36家,清理垃圾堆场9处。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十三五”期间,全区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面临的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PM10居高不下。田家庵区作为淮南市主城区,户籍人口62.9万人,常住人口近80万,人口密度较大,车辆流动多,老的工业企业数量相对较多,老城改造、拆迁工地、建设项目难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较重,长期以来,我区PM10平均浓度居高不下。扬尘是可吸入颗粒物的主要来源,城市扬尘污染点多面广,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区建筑施工、房屋拆迁、道路修建等点多面广、管控难度大,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
2、环保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面对各项环保督察及各项排查整治工作,生态环境部门队伍建设薄弱。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不足,乡镇、街道基层环保联系人员多为身兼数职,难以应付目前环保各种工作压力,专业人员缺乏,设备与技术支撑缺乏,导致现有的监察能力明显不足,暂时还难以达到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要求。我区虽然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环保机构设置,但基本是挂靠,实际工作仍然为1-2人,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还没有真正落实,没有发挥作用。
3、环境监管水平有待提高。部门间监管合力不强。环境保护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层级多、部门多、任务重,全区相关部门在环境管理中,协调配合能力有待加强,有些监管职责不清,存在互相推诿、应付了事、监管不到位等现象,认为环保工作就是生态环境部门的事,难以形成严格监管的强大合力。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需要进一步落实,“大环保”格局有待完善。
工作建议:
1、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管控。住保部门严控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督促落实降尘措施,务必做到湿法作业,减少扬尘污染。城建部门加大对在建建筑工地的管控,督促落实“六个百分百”防扬尘措施,实行网格化监管制度,将降尘措施落实到具体人。
2、强化道路机械化清扫。加大对小街小巷的清扫力度,在洒水降尘的同时,加强机械化清扫,确保道路积尘得到有效解决。
3、推进基层环保队伍力量建设。加强对基层环保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提高法律认识,加大对基层环保工作的资金、人力等保障工作,并纳入财政预算。
4、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管行业就必须管环保”,提高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能力,贯彻执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认识,生态环境保护不是仅仅依靠生态环境部门,从区域长远发展统筹考虑,构建有效的“邻避”问题风险防范体系,源头防控,综合施策。
三、“十四五”及2021年工作谋划
1、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
着力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善工业企业全清单,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一厂一档,动态更新企业名单。着力抓好施工工地、道路保洁规范化作业,摸清施工工地数量,逐项排查“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明确整改时限。全面清查散状物料堆场,实行包保责任制,严防非法堆场、加工场死灰复燃。加强露天焚烧管控,着力抓好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制定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加强餐饮油烟日常监管。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 治理。针对工业生产过程中的设备密封,原料和产品的储存、装卸, 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逸散,提高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削减有机化工、石油炼制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加强涂料涂装使用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
2、统筹推进碧水保卫战。
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通过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敦促相关单位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环境准入制度,通过环评促进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达到清洁生产。
继续保持排污口的周边环境卫生,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排污口日常管理,保障排污口日常运维,确保排污口达标排放。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清洁河道行动。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加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一轮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严格农村地区工业企业环境准入条件,完善乡镇集中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
3、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实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环境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承担治理与修复主体责任。
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以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在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基础上,全面掌握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地块分布,初步掌握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情况。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确定污染地块的风险等级,污染地块名录实行动态更新。
4、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继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及时更新完善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做到应纳尽纳。在监管过程中要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双随机”抽查对企业的执法震慑作用。
加大重点污染源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加大重点企业现场检查频次,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一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5、全力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
切实提升审批效能。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不断提升环评行政审批效能。充分考虑企业发展,结合企业生产工艺、涉气环节、污染物排放等情况,精准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同时,推行“面对面”培训服务,定期召开环保政策法规培训会,倾听企业的诉求和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