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田家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3年5月12日,田家庵区发布了《田家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田政办秘[2023]1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根据《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管理规范、运行稳定、水质达标”的目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区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状,于2023年5月12日,起草形成《办法》。2023年3月14-2023年4月13日在田家庵区政务公开网进行公众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2023年4月文本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2023年5月12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办法》(田政办秘[2023]17号)。
四、工作目标
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管理户内设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日常巡查、检测等。
五、主要任务
各部门依照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工作。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大小、技术工艺、运行维护要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运维单位。
六、创新举措
《办法》印发后对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管理职责。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有关部门依照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是加强运行维护与管理。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大小、技术工艺、运行维护要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运维单位。
三是支持政策。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强化资金保障。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
咨询科室:生态办
联 系 人: 陆燕
联系方式:26803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