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区统计局局长郭俊解读《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2025年6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8月,省政府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5〕104号);9月,市政府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淮府秘〔2025〕94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全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田家庵区实际情况印发《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田政〔2025〕51号)。
二、普查对象范围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为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三、普查总体安排
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普查流程主要分三个阶段:一是普查准备阶段,2025年底前编制工作事项规划和经费预算,2026年底前落实人员、经费,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综合试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清查摸底、宣传动员等工作,做好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实施遥感测量;二是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27年底前完成普查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实检查、审核验收、评估汇总等工作;三是普查资料开发阶段,2028年底前完成普查分析研究、资料汇编、结果运用等工作。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依法普查。普查机构和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查工作,严格在普查工作中的保密义务。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
二是严控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业务培训和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落实普查各环节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标准要求。
三是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作用,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法律法规,建立普查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
四是注重成果应用。加强普查数据开发利用,共享普查成果,加强遥感测量在农业统计调查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党政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基础作用。
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田家庵区统计局
解读人:统计局局长郭俊
联系人:庞雨霞
联系方式:0554-2678069
解读咨询部门:田家庵区统计局
解读咨询渠道:
电话咨询:0554-2679150
邮箱:tjatjj@163.com
现场咨询: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5楼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