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办公时间
内设机构:
1、办公室(新世界购物广场3号楼2908)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印章管理、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督查、固定资产管理、罚没物资管理、政务公开、财务装备、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人:刘旭,联系电话0554-2675436
2、注册登记股(新世界购物广场3号楼2913)承担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辖区内食品生产、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单体零售药店、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经营等有关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依法组织指导辖区内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负责人:宫静芳,联系电话0554-2677073
3、人事监察股(新世界购物广场3号楼2816)承担党务、人事、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人:曹雪洁,联系电话0554-2677093
4、政策法规股(新世界购物广场3号楼2802)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件审核、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黄姣,联系电话0554-2686639
5、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股(新世界购物广场3号楼2805)承担辖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单体零售药店及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三级以下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管理相关制度;承担、协助开展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工作;开展相关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监测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不含媒体广告)。指导基层开展有关食品药品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工作。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人:胡静,联系电话0554-2675416
6、经济检查执法股(新世界购物广场3号楼2801)承担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食品药品、商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知识产权、价格、广告违法、无证无照经营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及其直销活动。承担辖区内产品、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负责人:李东,联系电话0554-2677305
7、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新世界购物广场3号楼2806)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措施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工作,推进品牌发展战略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同有关部门执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和参与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全区计量器具;依法查处辖区计量、标准化违法行。主管全区产品质量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地方、行业和专业性监督;协助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有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辖区认证认可的监督检查;承担辖区质量技术监督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参与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监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人:王凤,联系电话0554-2682091
8、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对外挂 12315 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牌子)(新世界购物广场3号楼2803)依法承担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工作;负责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及各类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管拍卖行为。按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和咨询业务;受理消费申诉、举报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和处理,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商标监督管理,实施商标战略,开展商标法律法规宣传,依法承担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保护相关工作。承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交办的有关专利管理相关业务。承担广告、合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价格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治理各类乱收费。指导全区个体私营经济、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职责。负责人:刘杨,联系电话0554-2682315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编:232007
派出机构:
1、新淮市场监督管理所(永安国际城E4号楼301)0554-3623839 所长:程振
2、龙湖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湖北路龙湖菜市场)0554-3624912 所长:王濛
3、朝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柏园小街原朝阳派出所院内)0554-6644392 所长:王平
4、泉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泉山十字路口西北角)0554-6412950 所长:莘晓光
5、淮舜市场监督管理所(东城市场内北段)0554-3623986 所长:王晓蓓
6、曹庵市场监督管理所(曹庵镇政府对面)0554-6910558 所长:付宇
7、龙泉市场监督管理所( 田家庵区龙泉苑小区6号楼302室 )0554-6655332 所长:曹雪洁
8、田东市场监督管理所(淮滨东路新淮市场监管所院内)0554-2698591 所长:葛欣
9、舜耕市场监督管理所( 洞山东路上郑菜市场三楼 )0554-6655501 所长:姜蕾
10、洞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新世界购物广场3号楼28层)0554-2671407 所长:李蒙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编:232007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三)承担辖区商品市场(含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品市场内违法经营行为,监督管理辖区展销会。
(四)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五)承担辖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六)承担辖区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七)查处辖区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八)承担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受理、核准、发放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配合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承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承担辖区单体零售药店及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日常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案件。
(九)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质量振兴纲要;承担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
(十)承担辖区管理体系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十一)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十二)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查处拍卖、合同违法行为。
(十三)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四)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代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承担辖区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六)依法对价格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治理各类乱收费。
(十七)承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交办的专利管理相关业务。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的监管区域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划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