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函(张锐)

发布时间:2024-08-14 10:28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张锐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市场生鲜灯禁用的建议》,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主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传。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宣贯,加大政策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等单位合作,广泛运用新闻报道、短视频、公众号等载体,扩大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知晓度。通过现场培训会、工作提示、告知书、“一封信”等多种形式,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等各项检查,开展走访调研、政策宣讲、培训辅导等活动,督促指导销售主体守法合规经营。

二、加强监督检查。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专卖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全面排查全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主体使用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督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生鲜食用农产品使用照明等设施整改情况纳入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内容,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

三、加强案件查办。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合理诉求。对违规使用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的,依法予以处理。同时要结合实际,适时发布关注度高、代表性强的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继续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存在的“生鲜灯”问题,要求经营者摒弃各类“生鲜灯”“美颜灯”,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感谢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市场监管工作。

办复类别:A

联系电话:0554-2675416

人:胡静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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