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九届政协五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7-02 09:14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商务投资促进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民建田区总支:

您提出的建议完善对单用途预付式消费卡的管理进一步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提案,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单用途预付式消费卡管理不完善、监管部门不明确的现象,确实存在且问题突出。当前,预付卡消费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一些不法商家利用预付卡管理法律法规的缺失,发放预付卡而不提供商品或服务,甚至跑路进行欺诈骗钱,给消费者的财产造成损失,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社会危害性很大。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21年第9号)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应对企业发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进行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但对个体工商户预付卡的监管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针对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法人企业单用途预付式消费卡的监管力度;二是因县区政府没有制定法律管理规定的权利我们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建议通过市人大出台相关法律规定将个体工商户、企业经销商、集团代理等多业态经营主体发布的实体卡、虚拟卡纳入监管范围三是加大办理单用途预付式消费卡存在安全风险的宣传力度,提醒消费者在办理单用途预付式消费卡时警惕风险、理性甄别。



办复类别:B

联系电话:0554-2698022

人:董洁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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