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编号20250218040033建议的答复函
陈倩楠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文明养犬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按照我局有关文明养犬工作职责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养犬管理法规立法工作
《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分为“总则”“犬只免疫与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收留与领养”“犬只经营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七个章节,适用于我市限制养犬区内犬只的饲养、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二、关于建立多部门联合养犬管理机制
按照工作部署,区公安、城管、街道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多个场所区域开展巡查,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将流浪犬和无主犬进行集中抓捕,送往临时收治场所进行收治。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助力市容环境卫生进一步提升,也让广大市民出行更加安全、舒心。
三、关于以社区为单位加强文明养犬宣传
为了提升居民文明养犬的意识,培养居民文明养犬的观念,我区常态化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公安、城管、文明办等部门会同街道、社区开展联合执法,向居民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倡议居民日常做到遛狗牵绳,及时清理粪便,尽量避让怕狗的居民等行为,将文明养犬付诸行动,共同创建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宣传和查处力度,引导居民依法文明养犬,不断提升文明养犬治理成效,切实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整洁的市容环境。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文明养犬关乎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品质,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