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城管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积极增收节支,确保本局财务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票据管理制度1.使用财政统一票据,由财务部门具体负责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
2.实行限量购领、定期缴验制度。中队指定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缴销。票款同步上缴的原则。3.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票据,票据使用时,内容填写必须完整准确,印章齐全,不得涂改。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联次齐全。
(二)收入管理制度1.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所有收入纳入预算外管理,应将所收款项按月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严禁挪用。
2.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所收的收入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专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私设“小金库”。(三)支出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支出。
2.严格执行机关管理方案的各项规定,禁止巧立名目乱发钱物。
2.所有支出必须凭正式发票报账。手续必须齐备,否则领导不得审批,财务人员不得付款。(四)财务审批制度1.日常开支,由经办人、证明人注明事由附详单,分管领导签字认可,交财务审批人签字,由局长审批。2.重大项目支出,应由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由局领导根据研究决定审批。(五)接待和采购制度1接待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2.我局所有物品采购由办公室负责(经手签字须注明用途),报账须凭正式发票并附物品采购清单。大宗物品采购按区财政局集中采购办法试行。(六)财产管理制度1.对现有资产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对不符合固定资产的财产建立台帐登记管理。2.各项财产由办公室进行台账登记管理,使用时办理有关领用手续。3.实行专人管理,定期盘点。(七)其他管理制度1.因公出差、办事、购物等,需事先借款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并在借款日起一个月内报账,否则视为挪用公款。由财务部门在其下个月工资中扣回。2.一切财务活动,都必须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检查和指导。3.不按程序审批的,财会人员不得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