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淮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通过总体应急预案的实施,切实加强基础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实现防范系统化、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编制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街道范围。
(四)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工作原则。
二、编制原则
坚决贯彻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街道范围内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三、编制程序
(一)新淮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组
为全力做好辖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家本 新淮街道党工委书记
史开宇 新淮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成 员:冯昊旻 新淮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
姚宝成 长青社区书记、主任
沈颂琴 文化社区书记、主任
祁 龙 九龙社区书记、主任
刘凡凡 新淮街道应急办副主任
关 伟 新淮街道应急办工作人员
若有人员调整,相关工作职责由继任者履行。
(二)新淮街道突发事件抗旱指挥部办公组成及职责
新淮街道突发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冯昊旻同志兼任,成员:刘凡凡、关伟,负责指挥部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指挥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协调组、信息预警组、物资保障组、救援安置组、安保维稳组、灾后处置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督导组。具体职责如下:
综合协调组:由陈家本同志负责,由街道党建办人员任小组成员。确定辖区人员转移行动方案,协调救援力量开展人员转移工作,向区突发事件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
信息预警组:由冯昊旻同志负责,由街道应急办人员任小组成员。密切关注各类气象、灾害预警,及时转发最新气象变化趋势。
物资保障组:由冯昊旻同志负责,由街道党政办人员任小组成员。负责采购各类救生设备、照明器材、绳索等突发事件物资及生活物资,及时调配各应急点所需物资。
救援安置组:由史开宇同志负责,由街道武装部人员任小组成员。开展辖区人员转移避险具体工作,特别是低洼易涝地区、棚户区居民避险安置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各项管理工作。
安保维稳组:由乐艺同志负责,由街道综治办人员任小组成员。配合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灾后处置组:由盛绍改同志负责,由街道卫健办人员任小组成员。强降雨过后,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清运垃圾、环境消杀,防止疫情传播。开展灾情统计,及时、准确上报受灾情况。
宣传报道组:由孙志敏同志负责,由街道统计办人员任小组成员。做好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宣传报道强降雨期间的先进事迹。
督查督导组:由汪英明同志负责,由街道纪工委人员任小组成员。督查突发事件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党政干部在组织抢险、人员转移避险工作中履行职责及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
三、预警预防
(一)事件分级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具体分级标准参照各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的标准启动应急响应处置工作。
(二)预防工作
制定各专项应急预案的牵头部门应建立日常工作巡查机制,制定隐患排查工作计划。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结合日常巡查等手段,加强对重点点位、风险源的动态监测、及时预警、落实隐患问题的及时处置等工作。
(三)预警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I级、II级、III级、IV级的分级,对应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预警级别,其中红色为最高预警级别。
(四)预警行动
1. 发布预警信息
根据突发事件级别或市、区有关应急响应要求,一是由街道应急办向突发事件涉及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发布预警信息;二是通过街道应急广播、电子屏等宣传渠道向社区公众发布预警信息;三是对可能存在通知盲区的,应落实专人点对点联系通知到位,如孤寡老人、伤残人士、儿童等。
预警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预警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急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发布事件等要素。
2. 采取预警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相关牵头处置部门、应急工作组应根据预警级别和事态情形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应急队伍、物资和救援器械等到位,开展应急处置等工作。
3. 预警调整
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及市、区相关预警更新情况,由各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落实预警信息的更新,包括提级、降级和解除预警,街道应急办应及时将预警调整信息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知悉,各部门和居民区应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同步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调整信息。
四、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或涉及居民区应第一时间上报街道值班室(联系电话:0554-3344590),并通知值班人员到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值班人员根据要求应及时反馈突发事件相关情况,以便后续跟进处置。
值班人员到场先期处置应会同涉事单位或居民区组织做好必要的人员疏散和基本情况排摸,街道应急办及时梳理相关情况报送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向区总值班室报告相关情况,做好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跟进。
对突发事件态势可能存在进一步升级的情况,值班人员无法处置的,应第一时间联系专业处置部门到场跟进处置,并视情通知相关维稳应急队伍,做好社会面秩序稳控等工作。
(二)应急响应
落实各专项应急预案“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指定谁、谁负责”的原则,对涉事单位、居民区及值班人员无法处置的突发事件,应根据响应要求启动应急响应,相关应急队伍、物资及抢险救援队伍应及时落实到位,同步根据要求落实专人值班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响应行动级别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行动级别同步参照预警级别启动响应,分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
1. IV级响应
启动IV级响应由领导小组指定一名成员到场指挥,同时启动街道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牵头处置部门负责人到岗到位。
2. III级响应
启动III级响应增加领导小组一名副主任进入指挥岗位,同时根据专项应急预案落实相关人员到岗到位。
3. II级响应
启动II级响应增加街道办事处主任进入指挥岗位,同时根据专项应急预案各相关成员单位落实至少一名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成立街道应急突发事件总指挥部,统筹协调响应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并落实好相关情况的梳理,做好与区总值班室的信息流通。
4. I级响应
启动I级响应增加街道党工委书记进入指挥岗位,同时根据专项应急预案各相关成员单位落实人员全员到岗,同步做好与区级专业部门的对接,落实好突发事件响应期间各项处置工作,密切关注社会面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与区总值班室的信息互通。
(四)应急解除
当突发事件基本得到控制,经分析研判无次生灾害发生风险,社会面整体情况持续转好或区级部门已通知解除应急响应的,由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响应行动,同步通过各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对因突发事件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依据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制度予以救助、补偿,涉事单位和居民区应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安置等工作。同时,做好灾后人民群众居住生产经营恢复工作,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二)事故调查与总结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事件牵头处置单位应及时查明事件发生原因,梳理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的过程,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和总结,要以点带面,强化面上类似隐患问题的排查和处置,有效降低同类事件的发生频率和人民群众财产的损失。
六、保障措施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灾后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队伍保障
全面统筹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现有力量,依托街道各职能部门的资源,组建社区应急抢险队伍,根据响应要求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 先期处置队伍。以涉事单位、居民区和值班人员为主的先期处置,根据应急处置指令,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作快速反应和先期处置。
2. 专业处置队伍。是指公安、城管、安监、市场监管、卫生防疫、绿化市容等专业职能部门和单位的处置队伍,根据相关指令,对突发事件进行专业处置。
3. 志愿服务队伍。以社区应急响应队伍为主,由居民区社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及居民志愿者等组成,日常协助开展防范、宣传、培训和演练,遇突发事件,为各处置队伍提供支援。
(二)装备物资保障
街道各预案职能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健全应急物资管理机制,根据预案要求并结合实际,充实、调整应急物资的配置品种和数量,明确管理责任人和对应职责,对应急物资的配置、储存、使用、维护、更新等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应急物资仓库,做好相关装备物资信息并建立工作台账。
街道各预案职能部门要建立多种方式结合的储备体系。具体包括:
1. 实物储备。做好突发事件防台、消防灭火、公共卫生、急救逃生等应急物资的实物储备,力求资源整合,防止过度储备和重复储备。
2. 供应保障。利用社区资源,与相关企业、商家建立应急物资供应保障渠道,形成实物与协议供应相结合的科学储备机制。同时,积极争取将周边医院、学校、旅馆等单位的相关设施纳入应急管理体系,作为逃生急救和疏散安置的场所储备,实现“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的目标。
3. 家庭储备。各居民区应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尝试常用应急物资的家庭储备,达到自救和互助的目的。
(三)基本生活保障
街道应急办要建立相关场所作为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社区应急避险场所,场所应配备水、电、厕所及挡风遮雨等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
(四)医疗卫生保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救护保障和灾后防疫的预案管理和组织实施;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救护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应急医疗救护工作必须坚持“救死扶伤、以人为本”的原则。专业队伍医救和群众性卫生救护应于第一时间在现场展开伤员救治工作,必要时可向区级、市级医疗机构请求援助。
(五)交通运输保障
当发生突发事件或其他必要情况时,要及时对灾情和事发现场实行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通行状态;根据救灾和稳定工作需要,及时开通水上和陆地应急运输通道;必要时,可依法依规动用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等。
(六)秩序保障
街道相关部门及公安部门要立即对突发事件发生地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受灾群众,并对重要场所、目标和救灾设施加强警卫,做好突发事件发生地治安保障工作,相关居民区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应急办应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民众防护宣传教育,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通俗读本。宣统文化办、党政办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培训
应急办应适时组织开展应急相关工作培训,包括应急队伍、应急干部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安全生产相关培训,对社区人民群众开展必要的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对脆弱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发挥与社区和院校共建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在校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物业从业人员岗前的应急工作培训和再教育工作,树立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
(三)应急演练
街道各职能部门、居民区要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城运应急办、安委办、灾防办负责面向全街道的应急知识普及培训。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专项预案制定年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战演练计划,并督促、指导居民区按时实施。各居民区要根据各自小区实际,自行筹划开展各类小型演练,广泛动员民众参与,以增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的实效。
(四)预案管理
应急办应当建立定期评估修订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原则上,应急预案应每两年至少进行1次评估,每五年至少进行1次修订。对于应急管理负责人、相关联络人、联系方式、处置流程、应急处置队伍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以及预案制定部门认为应当及时更新的其他情况,应及时予以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