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二小优秀少先队员、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进一步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使评价体现激励、导向功能,更贴近我校课程改革所倡导的强调学生个性发展、注重过程评价和多元评价的理念。为每一个学生创造均等的成长、成功、成才机会,引导学生正确全面地认识自我,以德为先,推动学生自治管理,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我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学校设置“优秀少先队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项目。为使学生的评优评先能真正的起到激励作用,使其更规范、更公正、更合理,现将开展学生评优评先活动的细则制定如下:
(一)校优秀少先队员
1.热爱少先队组织,懂得少先队的基本知识,按要求佩戴好红领巾,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
2.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尊老爱幼,团结同学;能自觉遵守学校纪律,能主动为学校、班级做好事。
3.爱学习,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认真、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各科学习成绩均达良好以上。
4.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5.任课教师和家长评价良好。
(二)校三好学生
1.热爱学校,热爱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在社会和其他场合能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公德意识。
2.团结同学,宽容待人,乐于帮助他人。
3.诚实守信,言行文明,尊敬师长。
4.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学科发展均衡,无不及格、无偏科科目。
5.体育成绩达标。
(三)校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优秀少先队员的要求。
2.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并能及时向老师反应班级同学的心声,向老师提出合理化建议。
3.热情主动为集体和伙伴服务,善于动脑,能积极做好班队管理工作,在带领少先队员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
4.有民主、团结的作风,是非分明,能正确处理好同学之间的矛盾。
5.以身作则,做同学的表率,得到老师、同学们的好评。
三、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各班从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择优推荐后,按规定将推荐表上报学校政教处。政教处审核后,确定各项受表彰人员,对各项荣誉获得者,在期末予以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班要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重在教育和培养过程。班主任必须按学校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选上报工作。
2、评选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推选对象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四、评选办法和比例
1.校优秀少先队员、校三好学生每班按学生15%评定(有小数四舍五入)由班级推荐,班主任评选,学校审核。
2.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两名,由班级推荐,班主任评选,学校审核。
五、表彰办法
1.评选活动在期末结束,学期初在开学典礼大会上表彰,发荣誉证书,并作为参加区市级同类型评选的必须条件。
2.以上评优情况均记入学生个人评价管理档案。
六、若学生在学校处分期内的,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备注:本次评选过程要民主评议,班主任全权负责,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原则;如出现班级内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由班主任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