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关于《田家庵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田家庵区发改委主任孙丽亚就《田家庵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一、请您介绍一下《田家庵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支持我区服务业企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更上台阶,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我区服务业发展状况,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田家庵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和意见征求情况是怎样的?
结合我区实际起草文件初稿,书面征求区直相关部门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通过区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研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印发。
三、《田家庵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1.鼓励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对首次纳入统计且当年营业收入正增长的省平台服务业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转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且当年营业收入正增长后,再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首次直接纳入统计且当年营业收入正增长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
2.推动服务业企业再上台阶。对以营业收入参与GDP核算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当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下且同比增长25%(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5万元。纳入省平台参与GDP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万元。对参与GDP核算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非营利性服务业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同比增长10%-15%(含)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工资总额同比增长15%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我区范围内的在统项目房屋销售总面积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工资总额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二)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
1.培育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对首次新增入库且当年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长10%以上的(当年新开工企业无同期基数的视为符合条件),给予企业不高于10万元奖补。对首次新增入库且当年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长10%以上的(当年新开工企业无同期基数的视为符合条件)限额以上商贸大个体及产业活动单位,给予企业不高于2万元奖补。
2.支持商贸流通企业高质量发展。对我区在统的当年销售额在0.2亿元-0.5亿元(含)、0.5亿元-1亿元(含)、1亿元-3亿元(含)、3 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限上批发业,分别给予企业不高于1万元、3万元、5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我区在统的当年零售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含)且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限上零售业,分别给予企业不高于1万元、3万元、5万元、8万元奖补。对零售额1亿元以上且为正增长的零售企业每年给予不高于10万元一次性奖补(按增长比例核定)。对我区在统的当年营业额在20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限上住宿、餐饮业,分别给予企业不高于1万元、3万元、5万元奖补。对年度增幅20%(含)以上的我区在统限额以下商贸单位,按照每个季度2000元标准对增幅25%以上的季度给予奖补。
四、《田家庵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还有其他需要说明的吗?
本实施意见所列各条款政策兑现资金由各政策执行部门提出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统一拨付,由政策执行部门发放,奖补资金于次年6月底前发放到位。具体执行以各政策执行部门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为准。本实施意见与其他区级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计算奖补。本实施细则按照各相关政策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及有关要求执行,由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住建局、财政局、统计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田家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孙丽亚(田家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联系方式:0554-26851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