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田家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范倩解读《田家庵区安置房分配工作动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5-20 09:02信息来源:田家庵区住建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解读人:田家庵区住建局局长范倩

解读媒体: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发布公众号

一、出台背景:

根据省市安置房分配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专班要求,结合实际出台了田家庵区安置房分配工作动态管理制度。

二、制度意义

进一步规范了安置房分配工作,加强了对剩余安置房的管理,确保了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三、工作目标

一是合规合法。确保安置房分配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分配。

二是公开透明。建立健全的分配制度,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分配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总则。结合我区实际,对安置房进行高效顺畅管理,优化利用和配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部分 为确保安置房分配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安置房源使用的跟踪管理,建立动态的监测机制。

第三部分 安置房源信息登记。四宜控股集团对我区安置房源进行详细的信息收集,整理和登记,并建立台账,实时更新维护,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四部分 安置房源分配流程。由区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征收项目属地乡镇街道为安置房的分配责任单位。四宜控股集团与各项目具体实施属地对接各征迁所需房源,明确房源交接信息。安置房遵循“先签先选”的原则,安置户主动放弃安置房或超过规定时间不选择安置房的,最后由安置房分配责任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安置房。分配结果通过公告形式在征迁指挥部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安置房分配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安置房分配结果送至相关单位,并把所有相关资料及时移送档案馆保管。

第五部分 剩余安置房源的管理要求。由四宜控股集团统一收回,调配等。严禁私下交易无不动产登记的安置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相关单位不得为安置房私下交易提供中介、调解、证明、见证等服务。安置房小区公共设施产权依据“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

第六部分 附则。对骗取安置房的,由区政府无偿收回,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其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区住建部门负责解释。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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