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所列出版物零售单位(详见附件),经查,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不再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的法定条件。淮南市田家庵区新闻出版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后,公告所列出版物零售单位逾期仍未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9月22日我局依法撤销上述所列出版物零售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截至10月19日,我局未收到所列出版物零售单位原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现我局决定依法公告注销上述所列出版物零售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出版物零售单位持有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撤销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经营活动。以下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可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淮南市田家庵区新闻出版局反映,联系电话:0554-2698086。
特此公告。
淮南市田家庵区新闻出版局
2025年10月20日